2021年上半年,市残联发放了25.13万元康复对象交通生活费补助,惠及243名残疾儿童少年。这项工作是我会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的一项重要内容。有效的缓解了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对象家庭经济负担,增强了康复对象家庭康复信心和决心,残疾人满意度、幸福感进一步提升!
泸县残联着力“三化”提升助残服务质量
纳溪区残联: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